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十四岁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十四岁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第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抚养权的确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的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权就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日后发生一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变更,具体的变更条件包括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专门针对民事诉讼出台的法律,仲裁也有也有专门的仲裁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虽然是两个不同的领......


·公司诈骗员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诈骗员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担责任吗?一、公司诈骗员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担责任吗公司诈骗,员工拿提成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员工对公司的诈骗行为是否......


·非吸和非法集资一样吗
      不一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的理财产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如果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使用工资,是父母或者朋......


·我们的生活中
      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对劳动法不是太了解,更不清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我们今天来对这个法律条例进行一定的了解,这也对我......


·一、老公欠债失踪了起诉离婚是合理的吗?
      一、老公欠债失踪了起诉离婚是合理的吗?老公欠债失踪了起诉离婚是合理的,另一方失踪不影响最终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


·刑拘在逃与批捕在逃区别是什么
      一、刑拘在逃与批捕在逃区别是什么?刑拘在逃与批捕在逃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批捕......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由于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因此要是对方不到场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在开庭的时候,对方是没有出庭的。这种情况下,对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就比较麻......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欠款发生后,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时,债务人应该按期还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就要积极讨债,以......


·同工同酬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么
      随着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强调平等,注重平等,追求平等。所以也有更多的人看重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同工同酬强调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自己财产谁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自己财产谁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自己财产有再婚之后的配偶,还有孩子以及父母继承,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