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员工工伤鉴定好很难推翻吗?

一、员工工伤鉴定好很难推翻吗?
  
  
  员工工伤鉴定如果对于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推翻的,可以要求鉴定中心重新进行伤情的鉴定,二次鉴定是不会重复收取费用的。因此对于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办理重新鉴定,否则超过时间限制很难推翻鉴定结果。
  
  
  二、推翻工伤认定的几率有多大
  
  
  1.只要工伤认定下来,基本上很难被推翻;
  
  
  2.我们劳动者劳动法意识淡薄,自己都知道是工伤了,去劳动局肯定申请得到;
  
  
  3.只要在工作场所或为了工作,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
  
  
  4.除了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员工之间打架、嬉闹受到伤害,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设备干私活受到的伤害等
  
  
  5.如果是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员工照样可以申请工伤,而公司必须举证,证据确凿,才可以推翻工伤认定;
  
  
  6.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操作规定或规章制度受到的伤害,照样是工伤,去法院都是员工胜诉。
  
  
  三、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如果对于第一次的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行推翻并申请进行二次鉴定的机会,在这期间需要与用人单位负责此事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单位应当全力协助员工进行伤残鉴定并在之后协助其完成工伤保险待遇的报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庭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开庭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2......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刑事案件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检以及公安机关在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可以随传随到的前提下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民事诉讼法是公法还是私法
      民事诉讼法是公法还是私法一、公、私法的定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的。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


·劳动合同业务管理是必备条款吗?
      劳动合同业务管理是必备条款吗?《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我国房屋的确权一般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确权意味着: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


·城镇公路扩建占用土地赔偿标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征收的是农用耕地,那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税标准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税标准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交税标准是多少?土地使用税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


·九级工伤赔偿怎么赔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