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
3、累犯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践中对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的若干情形,规定具有以下14种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
1、非法、违法生产的;
2、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
3、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4、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
5、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6、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7、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
8、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
9、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
10、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
1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
12、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13、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14、数罪并罚的。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3、不能是累犯。
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中对适用缓刑的对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不能是累犯,其次不能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再次,要是被判管制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是不能适用缓刑。最后,要是犯罪分子被单独判处附加刑的话,也是不能适用缓刑。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有哪些?盗窃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会尽快的将其逮捕归案。在羁押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
·移送批捕是否告知家属?
一、移送批捕是否告知家属?批捕是否需要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要求在......
·欠款金额过大无力偿还被起诉该怎么办?
欠款金额过大无力偿还被起诉该怎么办?一、对方不偿还债务该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现在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道路安全也是愈发关注,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如果进行赔偿,在内蒙古地区赔偿的与其他地区是否一样,那么对......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
·山东省病假医疗期工资是怎么算的?
生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也是每个人都不想经历的,但是,由于中国的食品卫生等等原因总会生病。但由于地区的差异,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肯定是不同的,......
·检察院申请批捕的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申请批捕的程序是什么?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所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层面上的关系,好意施惠是没有法律约束,单纯的授予别人好处,使其......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持有不同的股份,在符合条件后,股东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这种情况在公司发......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什么材料
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承诺书。县级指挥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