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钢结构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法律目前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看当地的拆迁公告。房屋的补偿依据主要是看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来补偿的。二、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方不能就补偿金额的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没有义务也很难就补偿金额给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划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货币补偿,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为了早日解除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可能会出现因拆迁使原承租户失去了居住空间,也违背了不能因为拆迁而使原存在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强制解除的原则。给予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的补偿与房屋是什么结构的房屋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是满足相应条件的,在此情况下进行拆迁的都是按照摘要中的公式进行计算的。也就是不论什么结构的房屋赔偿款都是与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及预估使用年限有关的,与其他因素无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


·农村宅基地闲置几年归集体?
      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也将被收回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


·共同犯罪怎么判刑
      共同犯罪根据当事人在犯罪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所判定的刑事责任也有不同。具体区别如下:第一,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的情况。主犯通常是指在共同犯......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经常会拾得一些东西,但是对于这些遗失物的处理很多人都是不太清楚的,虽然遗失物是我们所拾得,但是我们......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的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必须是十分严格的,也必须公平公正的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交通事故......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一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符合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对于双方已经拥有的存......


·行政不作为包括什么样的行为
      行政不作为包括什么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


·商标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


·企业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怎么赔偿员工若企业因为经营困难而倒闭的话,此时相当于是提前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企业需要对员工......


·民办非企业组织变更股东流程是什么?
      民办非企业组织变更股东流程是什么?民办非企业组织变更股东流程是什么民办非企业组织变更股东流程主要就是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即可。......


·强制刑还不给怎么办抚养费?
      离婚时,若为协议离婚,在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上就已经达成了一致认定;若为判决离婚,在判决时,对抚养费问题也会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是离婚后,有时会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