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

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一般来说,HR会要求员工在正式报到时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报到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员工信息表、离职证明相片等相关证件,并做验证。主要是关注员工相关证件(学历、专业资质、履历等)的真伪,是否与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某劳动者为了去新公司报到入职,在还来得及未与原单位签署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找了家代办机构刻了个原单位的假章(比原单位少了两个字),然后拿着自己盖好章的离职证明去新公司上班了。在工作过程中,新公司发现他的工作表现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厉害,于是重新调查该人,发现其离职证明是假的。上述案例表明,只检查离职证明,可能还是无法规避用人风险。“没有离职证明,能录取候选人吗?”在某个由HR从业者组成的千人行业群里,参与讨论的HR中,超过半数给出了否定答案:“没有离职证明,我们不敢录用。”这不仅是人力资源行业的一条铁律,更是衡量求职者素质的一项标准。“正规公司会有合规的离职手续,求职者若无法出示离职证明,可能是个人与公司存在纠纷,也可能是公司制度不够标准。”二、离职证明的作用离职证明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保险杠’,也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证明书’。”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现实中,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无法就业,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屡见不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劳动合同法》对离职证明的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很多HR都表示,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是不敢录用的,因为劳动者很有可能还跟前一家公司有着雇佣关系。另外离职证明也可能是伪造的,上面书写的前职务相当于证明了劳动者的业务能力,没有这一项证明劳动者自己的说辞有可能是虚假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都要办清离职手续并备查。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婚姻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我国,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其中事实婚姻就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结婚手续的婚姻状态。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事实婚姻的......


·垃圾短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
      垃圾短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垃圾短信就是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行为。由于所有的垃圾广告都必须经过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才能发送到终端用户的手机......


·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


·起诉离婚后如何变更房产证 一、起诉离婚后如何变更房产证?
      起诉离婚后如何变更房产证一、起诉离婚后如何变更房产证?离婚房产证变更流程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


·商标图案相反方向算侵权吗
      算,即使把商标反过来也属于侵权。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办理):1、注册好公司;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3、生产安全事故......


·小区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小区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住宅小区的路并不属于道路,所以发生车祸的并不属于交通事故,对于事故的责任,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确定,有方......


·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栋楼里面的业主,除了对自己的房屋也就是私有空间拥有所有权外,对于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也是享有所有权的。而有时候物管公司可能会在楼道、电梯里......


·强奸和通奸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有什么不同
      众所周知,在我国强奸属于一种犯罪行为,但其具体的表现行为却和生活中的男女通奸比较像,因此很多人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开来的,那到底强奸和通奸怎样......


·二审法官看新证据吗
      如果有新的证据,法官是会看的。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是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