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多少钱算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其实主要指的就是那些掌握了一定的管理或者支配公共财产,以及人际关系等各个种类的实权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犯了公共利益等犯罪行为。本罪主要的表现就是贪污贿赂,以及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是有其相应的构成要件的,缺一不可: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在国有性质的公司或是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人民团体当中工作的人员;受到了国家机关或者是国有性质的公司、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委托,对国有财产进行经营和管理的人员。犯罪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所持有的心理以及状态。犯罪的客体要件是:所侵害的国家对于相应的的职务活动所具有的的管理职能;犯罪的客观要件是:一是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二是滥用了相应的职权,三是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去正确履行自己的职务。职务犯罪所包含的罪名颇多,不仅包含了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还包括了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内容。关于职务犯罪其具体的立案标准一般如下:一、贪污罪。行为人贪污达到五千元以上,便能达到立案标准;如果贪污数额不足五千元,但是其钱款是用来救灾抢险等公共事务上的,或者是其贪污的手段比较恶劣,还销毁了相关证据,转移了赃物的,也可达到立案标准。二、受贿罪。行为人受贿的金额达到了五千元以上,或者是没有满五千元但是存在以下情节的:因为其受贿的行为,而导致国家或者是社会的利益遭受到了重大损失的;故意要挟或者是刁难个人或单位,并且造成了恶劣影响的;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都能达到立案标准。三、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之便所侵占的财产达到五千元以上即可立案。四、挪用公款罪。行为人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形当中的一种,皆可立案:挪用公款作为私用,其数额达到了五千元以上,且还不足一万元,以此进行非法的活动的;挪用数额已经超过了一万元,但是还不足三万元,以此进行个人营利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期间,为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的。五、单位受贿罪。该单位在受贿当中收受的钱财及物品达十万元以上的,或者是不足十万元,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故意地去要挟或者是刁难个人或单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因为其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的利益遭受到了重大损失的。六、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存在有三十万元以上的财产来历不明,即可立案。七、隐瞒境外存款罪。单位或个人隐瞒自己在境外的存款超过了三十万元的,即可立案。八、私分国有资产罪。其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即可立案。九、私分罚没财物罪。其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即可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但是不知道对方有多少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但是不知道对方有多少财产怎么办?可以申请起诉,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建议委托律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先调查核实财产,起诉......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旨在救济供养直系亲属,我国是有要求一定要发放的。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这要和双方来进行协商相关的抚养费用;(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撞车有误工费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撞车有误工费赔偿?依照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如果由于是您财产受到损害,人身没有受伤,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的意思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


·国家正当防卫怎么定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


·休流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


·申请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


·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一、长期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