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商标法》中第13条规定,如果他人把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那么权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护商标的请求,并提出书面申请,禁止侵权人再使用本人商标,同时要提交相关的侵权材料。
  
  1.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保护驰名商标请求后,对于属于《商标法》中第13条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如果不属于规定的情形,应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及时地处理。
  
  2.依据《商标法》中第13条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请求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将案件的全部材料向省级工商局报送,省级工商局最后报送给国家商标局这样一个程序。
  
  3.依据《商标法》中第13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第45条的有关规定,如果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要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
  
  4.如果当事人向工商局提出商标保护的申请,并且该商标申请曾经被我国有关的主管部门认作驰名商标、并予以保护的案件,如果此次案件和曾被保护的商标申请案件相同,并且侵权人对该商标驰名认同,或虽然有异议,但提供不了证据材料的,那么,工商局就会对案件作出处理和裁定的决定。但是,如果此次申请和曾被认作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同的话,或是侵权人对该商标驰名存在异议,并且能提供证据材料,那么依照上面的程序申请,国家商标局或评委会会对该商标进行重新的认定。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企业如果申请驰名商标,那么该商标应该是经过少工商局认定的在省内比较著名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一定要信誉好,有较高的知名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能达到标准的条件有:
  
  1.要看在我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多少和销售区域的大小。
  
  2.在国外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情况和销售区域的大小。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告诉发布情况。
  
  4.最早使用该商标的时间,以及连续使用该商标的时间。
  
  5.在国内外该商标的注册情况
  
  6.还要看近3年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年产量、利润、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等的经济指标,还在该商标在我国同行中的排名情况。
  
  7.还有该商标驰名的其他相关证据。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企业在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商标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报告,提供其商标权益被侵权的证据,填写真实的驰名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材料。主要有: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要提供给代理机构有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或是二者之间签的委托协议或合同。
  
  3.近3年来使用l了该商标的商品、服务的经济指标。
  
  4.国内外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经营、区域情况。
  
  5.国内外该商标的注册情况的证明。
  
  6.近几年来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说明。
  
  7.该商标第一次被使用的时间,以及被连续使用的期限。
  
  8.能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有关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赌博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关于赌博罪定罪量刑,其实也就是指赌博犯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其中并不是所有的赌博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保证金作为约束条件,就难以为保证乙方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


·连环追尾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连环追尾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在我国,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是十分多的,这给人们带来了生命威胁以及财产损失。由于交通事故的严重情况不同,相应的赔......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是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一、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是可以的;(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


·罚金有哪些类型,执行方式有哪些
      罚金属于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但是罚金也可以单独适用。那么,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罚金有哪些类型呢?此外,对犯罪分分子判处罚金......


·我国的出版合同时间期限多久
      一、我国的出版合同时间期限多久我国签订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至五年。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也会写明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还报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还报吗人身损害赔偿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什么?双倍赔偿的情形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


·工伤保险有误工费吗?
      工伤保险有误工费吗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意外受伤,其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当伤害造成后,需要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