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公布或者公告下列内容:
  (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3、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4、 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我们对“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问题的回答。专利权人对专利的所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他人不可以侵犯。在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时,双方应弄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合同可能不能生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析产费用是多少 办理析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析产费用是多少办理析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离婚析产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夫妻离婚时对名下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情况......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


·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申诉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二、填写......


·农村大力拆除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拆迁补偿又是多少呢?
      一、农村大力拆除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拆迁补偿又是多少呢?  针对空心房的拆除力度正在加大,具体原因,也有以下3点:  1、安全方面  空心房的房......


·入职多少天签合同,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伤害,故而国家在立法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之后,需要......


·农村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的福利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为了支持农村等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农村创业无息......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国内有何不同
      离婚这个词你一定不觉得陌生,您也都知道离婚之后会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当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该怎样进行财产分割呢?想必您都不太了解......


·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
      一、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假释在罪犯执行了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后才能申请,假释是由监狱机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荆州标准是多少?
      荆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


·社保补缴做账是怎么做的?
      社保补缴做账是怎么做的?位为职工支付社保费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归集核算。  (一)、社保即社会保险费,是指国家为了预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