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为工伤,所在劳动单位需要对职工赔偿,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包括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些关系到具体赔偿的数额,对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讲非常重要。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关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那么必须在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个人申请工伤的认定那么必须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经过治疗痊愈出院之后并且已经取得了工伤认定书才可以去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有时限。受害者在出院之前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的,那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在出院后的一个月之内;如果受害者做工伤认定是在出院之后做的,那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在做出工伤认定书那一天开始计算一个月之内。在发生工伤事故那一天起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的三十天之内,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这个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受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自行申请,时限为从受伤那一天或者是被鉴定为职业病那一天开始的一年之内。在这个过程期间,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样有利于及时的调查取证,也对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有利。发生事故之后,其用人单位应该尽快的将受伤的职工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且应该垫付工伤的医疗费。等待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以向其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记账。除了抢救之外,受伤的职工还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属于抢救范围的,可以等到起伤情稳定之后再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发生了工伤事故之后,其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向其所在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了申请期限,那么申请前的有关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来负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


·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一、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哪些法律规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


·民法典105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05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105条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


·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


·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设计如下:1.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


·非法贩毒该怎么进行量刑?
      非法贩毒该怎么进行量刑?非法贩毒进行量刑时,首先要看情节,是属于贩毒还是非法持有。如果是非法持有,持有海洛因50以上,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20条新政
      放宽市场准入,行业非禁即入第一条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坚决打破阻碍或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


·故意毁坏财物20230元如何处理?
      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能否减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


·非法集资标金额多少才算犯罪?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不仅危害参与者,还会造成国家金融系统的灾难。因此,需要我们社会上的每个人严格遵守法律,主动鉴别,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犯罪活......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


·对抚养费可否一次性主张支付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
      对抚养费可否一次性主张支付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