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书送达方式

1.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定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收集掌握了有力的违法犯罪证据的前提下,向违法当事人发出的包含其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和理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重要凭证之一,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包括具体的行文格式、处罚使用的措辞语句等都需要依旧规章严肃书写。既需要严格保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书写质量,也需要明确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类型主要分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可用于简易程序的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则应用于一般的案件。2.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主要包含公告送达、电子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直接送达等,常见的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一般来说,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选择直接送达,即直接当场交给违法当事人。但是很多情况下,可能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无法到场,这种情况下,行政机构会在一周内,根据情况选择不停的送达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主要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这种送达方式是行政机关的首选方式,在做出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直接将处罚书交给被处罚的当事人(个人或者机构负责人),当事人前面或盖章后即视为送达完成。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则案件负责人员会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相关事宜。(2)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或其亲密同住的成年家属明确表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会采取此类送达方式。通常是因为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对方回应均为拒绝或否定态度。或者是当事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且无正当理由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法律文书送达负责人需要邀请相关的组织或机构代表到场接收,并做出具体说明,同样需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及时间。(3)邮寄送达。行政管理机关不便直接或者留置送达法律文书时,比如当事人距离较远,行政管理机关事务繁忙等情况,会选择邮寄送达的方式。采取此种送达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让当事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提供或确认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若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行政机关会和法院协调沟通,以户籍地址或者工商注册地址等作为有效送达地址进行送达。邮政机构送达后,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送达回执寄回。(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其他的送达方式均无效时使用的最后一种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可以选择在当事人户籍住所处张贴公告通知,或者在公开的报刊网络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的日期自刊登日算起共计60日。公告日期满后,行政机关将视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送达。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行政处罚的知识,小编为你整理和推荐了下面的延伸阅读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本诉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本诉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标的额也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收入;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属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


·南京市社保补缴以后多长时间信息恢复
      南京市社保补缴以后多长时间信息恢复每月25日之前是社保缴费日,而26-28日社保进行结算划账,次月就可以查询和打印缴费清单了各地根据社保缴费划账......


·再婚后如何补办之前的离婚证?
      再婚后如何补办之前的离婚证?再婚后一个人可以补办离婚证,当事人补办离婚证时,需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指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身边没有亲属对他进行监护,我们是可以给他申请监护人的。如果给他申请指定监护人,你知......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当发生合同违约情形时,就要面临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并非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选择,一般我们知道的......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对侵权的相关规定有一些了......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


·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行为人只要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就会出现犯罪中止的情形就是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意即不要求行为人消极停止之外的任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