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相关法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劳动者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都可以解除的,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懂得使用合法的程序,必须要提前的通知用人单位做好全方面的交接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这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有些员工可能在单位发放年终奖之前就申请辞职。但此时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又是完全符......


·仲裁裁决应采用什么形式
      仲裁裁决应采用什么形式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仲裁庭进行的审理,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进行的审理,则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


·有必要调查一方出轨证据吗
      夫妻生活中,要是怀疑对方可能出轨的话,此时要想采取下一步的措施,则必须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不过,也有人在问了真的有必要调查一方出轨证据吗?......


·左足第二跖骨体部骨折工伤几级?
      随着现在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加强,在工作时受到伤害也会主动申请工伤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有些工伤像骨折既不......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可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可以看到或是听到,由此引起的纠纷也是不少,之前出现的碰瓷,扶老人都要拿手机录下来才敢过去扶的现......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入室抢劫罪的认定
      在抢劫罪中,需要被加重处罚的第一个情形就是入室抢劫罪,根据具体的情况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所以,入室抢劫罪的认定是......


·在大家的固有印象中误工费都是因为工伤所导致的一种赔偿费用
      在您的固有印象中误工费都是因为工伤所导致的一种赔偿费用,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下误工费是和工伤没有联系的,我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赔偿,......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