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
  
  
  (三) 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二、离婚股票财产怎样进行分配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即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记名股票,这种股权不记载股东姓名,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可以直接对所持股份进行分割。或一方取得股票给与对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股票抛售分割所取得的价款,达不成上述协议的,可以直接将股票按份额进行分配。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且这些有价证券财产性权利的具体价值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确定状态,造成了分割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对这类投资性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而且,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在离婚时分割离婚财产的,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双方不予进行分配。属于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对于一方的退休金的,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关的办理,分配这类相关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项目需要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哪些项目需要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现在为了能使项目的竞争公平公正,打造高质量的项目国家对很多工程都实行了强制性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那么......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买卖上海二手房需要多长时间完成过户?
      一、买卖上海二手房需要多长时间完成过户?1、全款买房房东有贷款: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


·单位犯罪的处罚责任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从经营惨淡的国营企业的发展状况来说,国家其实也总结出了很多失败的经验教训的,从中就能够看出,政府其实过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当中是不利于我国经济......


·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破产,是指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还债的情形。在经济活动中,职工如果面临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的情况,应当熟悉相关规定,了解破产条件、破产程序及......


·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
      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一、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登记备案1、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由生效裁判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担保人会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犯罪为由,......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虽然在我国私募基金还属于新兴事物,但是由于它利率比较高从而很受人们的追捧。但是私募基金并不是想买就可以买的......


·国家赔偿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一般标准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毕竟属于法律视野中的因果关系之一种,因而应当结合国家赔偿案件的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