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


  一、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来更改,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离婚时认定的子女抚养权,如果抚养方不能承担抚养义务,或者一些原因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具体注意的是,在进行子女抚养权的分割中,子女的意见是比较关键的,尤其是十岁以上的子女,可以提出由谁抚养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业委会和物业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业委会和物业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必须要交物业费;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十一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城市均上调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住房贷款从原来的最低首付3成(或3、5成)上调至最低4成......


·一次退回侦查重报再进行侦查可以吗?
      一、一次退回侦查重报再进行侦查可以吗?可以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


·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最近几年,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现象愈演愈烈。非法集资是一种诈骗活动,如果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


·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中应该怎样办理
      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中应该怎样办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


·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是怎样的
      一、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是怎样的侦查阶段,你可以对当事人取保候审,防范刑讯逼供及诱供等非法取证的发生,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收集对当......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


·劳动者的大姆指骨折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的大姆指骨折算不算工伤至少是工伤十级工伤。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