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一、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十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十五、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十六、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十七、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十八、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中止的制度。要作出区分的是,中断一般会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但如果是中止的话,那么之后导致时效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还是会继续计算的。虽然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期间行为人不断的主张自己权利,存在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那么实际的诉讼时效其实就远远不止三年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房子不同于一般商品的购买,此时仅仅是买卖双方达成了合意还不
      买房子不同于一般商品的购买,此时仅仅是买卖双方达成了合意还不行,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所以需要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所有权,最终完......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每个公司名后面都会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的字眼,往往我们从这些字眼中就可以判断出这个公司的性质。不管是哪个性......


·建设地点:?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建设地点:?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3、乙方自带泥工、......


·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二手房
      如今,不少消费者无力承担新房的高额房款,很多购房者都把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场。由于是初次购房,不少人看不懂其中的猫腻,?吃“哑巴亏”或者上当受骗。......


·法院裁定行政强制执行生效可以上诉吗
      法院裁定行政强制执行生效可以上诉吗一、法院裁定行政强制执行生效可以上诉吗?法院裁定行政强制执行生效不可以上诉,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不能起诉......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2023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


·质押权大于质押权吗?
      质押权大于质押权吗?一、什么是质押权?什么是抵押权?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


·买卖合同网签之后才能备案吗?
      买卖合同网签之后才能备案吗?是的,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


·拆迁补偿有哪些具体的方式
      拆迁补偿有哪些具体的方式常见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组成内容可以由以下部分组成。1.货币补偿安置款;2.一次性补贴费;3.拆迁基地口径补贴费......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是土地的附属物,租地是你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你买下该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权,土地上所盖......


·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终结】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