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如果精神病疾患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受惊吓引起精神分裂症,现代医学已经查明其发病风险是父母所提供的基因起至关主要作用,受惊吓只是精神分裂症的诱因。
  
  因此,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赔偿。
  
  二、工伤认定应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工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伤亡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总之,满足以上条件后,劳动者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有义务向劳动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提供证据。证据不足的不予受理。
  
  综上,要是劳动者本身是属于精神病患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自然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劳动者工作期间受到精神方面的伤害,导致得了精神疾病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


·一、在烟台醉驾之后会被公司开除吗?
      一、在烟台醉驾之后会被公司开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都会先购买一套房产,这样只要是自己给了首付,并且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日后即使夫妻离婚也会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就婚后双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欠下了许多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如果不能及时偿还,债主是否可以找当事人的妻子或者丈夫讨要呢?夫妻共同债务指的......


·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
      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一、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根据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1、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是以《公司法》为法律框架,通过股权发行筹集资金并投资于私募股权......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