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岗位综合考虑,或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地协商,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做法是否即是合理或不合理的。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其实在降职降薪之后,原本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确改变了,因此也有必要更改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因此,除了调整的岗位以及降了的薪水,其他内容没变的话,不需要重新订立合同,只需要将更改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即可,而且这种是于原合同同等效力的,不用担心真实效力不存在。其实,因为公司有安排考核什么的,所以可能原本就谈好的劳动条件,后面也会在考核之后有所改变,这种变更要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就只需要变更下之前的合同,然后接着履行下去就可以了。二、相关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三、出现法律纠纷需要准备的仲裁资料如果公司做了降职降薪处理后,未及时变更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以下的证据材料:1、劳动争议申诉书;2、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在降薪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变动较大建议还是重新签订劳动者同为好,如果变动不是很大,劳动者也尽量不要不闻不问,而是更应该与单位进行一定的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再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正常工作,避免日后因此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


·债务人离婚我可以只起诉一方还钱吗
      债务人离婚我可以只起诉一方还钱吗?可以,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法律尤其是刑法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酒驾是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现在社会上有人抱有这样的想法,认为非婚生子女属于非法生育,那么他们享有的权利就是有缺陷的,是不被法律所......


·老人一方去世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老人一方去世的财产分割怎么分?1、去世老人的婚前财产如无遗嘱由其子女和在世老人平均分割。2、该老人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无遗嘱,首先应分......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一、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合同立即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


·被定为老赖会通知本人吗
      会通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


·从法律上讲代购和走私什么区别
      性质不同。代购本身并不违法。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