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财产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现在社会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是比较高的,所以在离婚之后都会对财产进行一个公正,进行公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提交一些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文本,以及公证员认为应当进行提交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认定跨境债权债务的转让效力?
      国家与国家之间交界的地方,统称为国境,一般是以河流、山川或者其他建筑物作为两国交界点,如果越过交界地,就视为跨境,现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世......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等级是怎么规定的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2日生效)第五条......


·一、交通事故高速路逆行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高速路逆行保险赔偿吗由于违度章肇事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不过,被保险人要按事故责任承担一定的免赔率。二、高速逆行......


·对于继承死亡证明怎么开?
      对于继承死亡证明怎么开?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


·一、在我国规定的买房子可以贷款多少?
      一、在我国规定的买房子可以贷款多少?首套房贷款,那么最多可以从银行获得房屋总价七成的贷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二手房,那么房屋总价指的......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


·不同意调岗辞职有补偿吗
      不同意调岗辞职有补偿吗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


·不动产上有无留置权问题
      不动产上有无留置权问题一、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


·侵犯商业秘密种类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对于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有些重要的商业秘密,如食品配方、产品技术参数等会决定着公司的经营成败。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可以共同抚养,但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