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交通事故后人伤怎么理赔?

一、出交通事故后人伤怎么理赔?
  
  
  这起事故根据你报警时出警的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你负全部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为你承担80%的赔偿责任剩下的20%就要你自己承担了(保险中有不计免赔险如果你买了全险既也买了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就要为你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保险公司为你承担的责任划分:全部责任80% 主要责任85% 同等责任90% 次要责任95%
  
  
  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愈拒不出院赔偿问题
  
  
  受害人如果伤愈仍拒不出院的,不仅会因住院时间加长而增加住院费,与之而来的还伴随着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项目的一并增加,这对于赔偿义务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受害人有意进一步扩大损失,而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赔偿义务人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医院的诊断书等有效证据进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受害人增开与伤情无关的药物时,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情况与所开药物进行比较,就可获知增开的药物有无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对于所增开的药物,受害人不存在故意扩大损失的目的,而是医院的做法并且受害人对此不知情时,此部分责任将不能由受害人来承担。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不建议当事人双方私下协商解决该交通事故的赔偿。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意:此处的“复核”,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复议”。
  
  
  3、当事人(我老公)应当充分利用机动车“交强险”等保险予以维权。
  
  
  随着道路上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当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在人身造成一定伤害后,也是会给生活和工作上带来诸多的不便,所以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一般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


·星期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星期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星期日一般属于休息日。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话,后期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果不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或时......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


·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讲都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
      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讲都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但就很多劳动者来讲,其实都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工资要怎么支付。在遇到单位拖欠......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


·伤残鉴定有什么窍门
      伤残鉴定有什么窍门伤残鉴定就是指对伤后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一般有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对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对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以及对......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如今,中小企业融资面临诸多困难,其中也蕴藏了不少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及法律风险等。......


·计算机著作权如何登记的?
      您都知道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相对于肖像权、姓名权来说这项权利涉及的财产金额更为巨大,这是一项个人的脑力财产,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尤其是计算机软......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


·著作权属于所有权吗
      不属于。所有权和著作权不一样。1、客体无形性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无形作品本身无形但是可以依附在有形的载体。上如书,CD;所有权客体是有形物,如物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