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各类复印费。
  
  
  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在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认定后,需要对伤亡人员进行赔付。如果伤亡人员家属觉得赔付不合理时,应当在造成事故的两年内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事故责任认定方给予相关的赔偿,如果超过了诉讼期限,司法机关有权不受理相关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异地怎么处理交通违章罚款
      异地处理交通违章罚款,本人可以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也可以通过异地朋友......


·国家赔偿法概念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采取不当手段或违法途径,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损害时,比如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使用暴力造成公民人身伤害甚至产生死亡......


·农村违章建筑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建筑物的修建必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书,没有获得批准的建筑物是违章建筑,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强制拆除。那么农村违章建筑强拆程......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是可以的吗?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是可以的吗?对预期财产一般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能是亏损,是不确定的。我国《民法典》(......


·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会对土地持有者进行相关的补偿,但是每年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对......


·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一、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如认为可以......


·在朋友圈高价卖口罩该如何举报
      拨打12315或者110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同样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法人犯罪有刑事责任吗?
      法人犯罪有刑事责任吗?是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别于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是指由于法人实施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为前提,......


·分公司人员合同签订和谁签?
      分公司人员合同签订和谁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一方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很多人认为只有协议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其实不管是在哪种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都是要提供相应材料的,而因为实际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