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颇受诟病。因为在上述期限内,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执行措施到期后,经当事人提前申请,执行法官每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就得前往办理续封、续冻和续扣手续,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在涉及异地执行的案件中,这一情况,更是让执行法官苦不堪言(事实上也是申请人的极大负担)。即便如此,亦有人认为这已经是最高院与其他部门的博弈中,努力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二、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当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的,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2)当夫妻之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对财产形成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原因,也可以有所差别。
  
  
  以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人民法院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查封我国公民的财产,查封该笔财产必然是有着法定原因的,所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只能处置没有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如果夫妻名下所拥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已经全部被法院都查封了的话,意味着夫妻在离婚时就没有可以被分配的共有财产了,总之不能擅自处理被查封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管辖权异议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吗一、管辖权异议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吗?1、管辖权异议不能在二审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什么是法人信托
      什么是法人信托一、什么是法人信托所谓“法人”是指根据指定程序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社会组织,其基本特点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逃逸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致人重伤......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可能吗?
      一、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可能吗?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百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


·工伤伤残等级证书怎样才可以取得
      劳动者在针对工伤事情进行维权的时候,如果要通过法院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话,那么可能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发现,在打官司的过程当中,我国法院会要求劳动......


·返还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不当得利的不当得利,从字面上来看就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所取得的不合适的一种利益,这种利益会造成他人的损失,......


·受贿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
      能够被认定构成受贿罪的说明行为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毕竟我国法律中有规定可以构成此罪的肯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对于受贿罪的量刑,在《刑法修正......


·一人担任两个公司法人可以吗?
      一人担任两个公司法人可以吗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


·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事实提出书面意见,充分了解案件经过,有无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减轻......


·信用卡诈骗180万该怎么量刑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中的一种,而实践中不管是对这样的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是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诈骗所得的数额,针对不同的数额具体对行为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