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批准逮捕立即释放的时间是?

不批准逮捕立即释放的时间是多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批准逮捕立即释放的时间是
  
  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法院或者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么就应该在当日就放人,最晚不得超过次日。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中,一般来说不批准逮捕也是分情况的,有的是因为确实没有嫌疑,有的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嫌疑,而这种情况并不代表事后不会被重新审核。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工伤鉴定后辞职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生产作业中保护设施不完善等情形下,遭受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候劳动者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申请工伤鉴定,已维护自己......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司法解释在我国是起到一个补充说明的作用,因为在很多的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并没有想......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一直认为,随着我国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应该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是在生活中,居然有很多人询问我们,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


·厦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厦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劳动纠纷频繁发生的地方,您一定要事先有所准备的了解相对应的劳动仲裁程序细则。劳动仲裁程序细则可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


·丹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丹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其出台的大政方针、城市规划等和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戏信息,政府要通过合适的途径,传达给社会......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一、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是聋哑人等情形,具体规定如下:(一)应......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


·在我国非法集资具有哪些特征
      随着网络的发展,除了给人们生活的便利以及社会的促进作用之外,这无疑也是犯罪滋生的一个平台。利用网络进行的非法集资花样更加多,使人难以辨别。为......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 企业增资扩股有什么流程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企业增资扩股有什么流程一、公司增资扩股流程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


·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
      一、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