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监护人起诉监护人可以选择的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起诉监护人可以选择的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三、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
  
  
  3、对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并用的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监护人除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可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被监护人起诉监护人的案例现在看来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很多时候,人们不能用忘恩负义的这样的感情色彩去看待被监护人的做法,很多监护人不尊重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而正是因为人们某些传统思想在作怪,才使得法律上对于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度形同一纸空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因为债务纠纷闹出矛盾,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维权。自己不方便参与案件的,可以委托给代理人。那么,民事诉讼委托代......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人的生育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即使是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国家也只是让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众所周知,女员工有享受产假的待遇。国家对怀孕的......


·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侵权责任法》将被废止。《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


·简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简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方式及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及证件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就是扣留着不给应该属于员工的那份合同,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一、怎样申请商标转让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


·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


·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
      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


·一、合肥交通事故误工费最低赔偿标准赔偿些什么?
      一、合肥交通事故误工费最低赔偿标准赔偿些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