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不合法,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可以开除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上去是男女平等的时代,但实质上很多职场女性往往是工作跟家庭都很难兼顾得到,如果要选择工作,甚至连自己怀孕生子的时间都得往后排,在职场中怀孕的这些女职工,很多时候也就是面临着被公司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给开除了的境地,如果公司执意要这样做,孕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跟公司索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出借人如果协商一致将借条转给他人,那么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应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最好的办法......


·现在
      现在,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以前婚姻的从一而终的思想不复存在,我们更加注重婚姻的幸福度,如果双方无法继续生活,双方不会将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


·急刹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急刹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


·对方承诺的赠与可以索要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对你“画饼”,“我爱你,回头我就赠与你我一半的家产”等甜言蜜语。然而,等热情冷却,家产还未到手,此时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个“大......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离婚时过错方一般都会少分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玩忽职守罪判几年
      ?玩忽职守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也是越来越繁忙,有的甚至照顾不到......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吗?交通事故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但是必须要证明自己是无固定收入的主体,否则肇......


·天津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津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天津农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条件。在征地范围内,必须持有市、区房屋产权管理部门......


·非法搜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