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可以领取补偿金吗?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退休”,此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服务为期限的工作性质。所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待遇享受都是有期限的,应该定性为服务期。既然是服务期,那么,就应该让他们认清劳动合同与服务协议的区别,不要订立劳动合同,而应该签订服务协议,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补偿纠纷。
二、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如何?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的解决实际上解决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会严格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实际上还有一种待遇,也可称为潜在的收入。就是国家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即这笔本该个人出的那部分钱,给予不超过应缴额度2/3的补贴。多数人可获得三年的补贴。
综上所述,社会中还是需要很多能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虽然性质是公益性的但是还是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比如政府图书馆,或者看管人员等都是具有公益性的岗位,在签订合同中也要注意相应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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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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