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

一,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从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看,在劳动法中只是规定了不满十六周岁的雇佣童工问题,但是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这也是为了体现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每一个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劳动的权利。而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是以年龄和精神状态进行认定的,只是规定了年龄的下线而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在这种情况下,年满60周岁的人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0岁以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动关系,60岁以上则为劳务关系。《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从工伤致残到死亡等都有着明确的抚恤规定,比如60岁以下职工患病死亡,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一次性给予15个月的救济金等等,而对60岁以上劳动者则无任何相关规定,60岁以上劳动者基本享受不到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但60岁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公司不会签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满60周岁的职工,应当依法享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受劳动法保护。60周岁后的职工发生合同纠纷或者事故,使用于《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在我国的法律关系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劳动合同法,这与我们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现在很多的单位都涉及到已退休人员的回聘问题,因而产生了很多的退休返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享受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许多公司都有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中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策有参与权,可以......


·肇事逃逸被害人不起诉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吗
      肇事逃逸被害人不起诉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吗?肇事逃逸被害人不起诉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一、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年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位扣工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在试用期的职员,由于并没有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故此其......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有什么权利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有什么权利只能对不同作品的著作权人,可能享有的权利还要更加特殊一点,毕竟法律对不同作品著作权作出的保护还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


·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


·一、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吗?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


·身为“打工一族”
      身为“打工一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必不可少的事,但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无辞职或面临被辞退的情况时,往往是需要续签的。那么劳动合......


·监视居住期限折抵刑期不
      监视居住期限折抵刑期不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