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撤资与退股的区别是什么?

撤资与退股的区别是什么?撤资与退股的区别在于投资股权只能靠转让实现撤资;非股权方式投资可以直接撤资。退股:股东出资后,根据《公司法》规定是不允许退股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办法把股份转让给他人。撤资:就是撤回投资;直接从投资主体中撤出投入资金。1、两者概念的区别: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例如某公司的股东甲某将拥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50万元转让给乙某,那么该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只是股东的构成发生了变化。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例如A、B、C三家公司各出资500万成立甲公司,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如果一年后A公司撤回投资,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则甲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500万元变为1000万元,股东由三个变为两个,即B、C两家公司;如果一年后A公司通过退股的方式减少投资300万元,则股东组成不变,注册资本变为1200万元。2、两者计算的区别:①股权转让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例如:A公司购入B公司股权1000万,两年后A公司将拥有B公司股权的80%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那么A公司的股权转让所得为400万元(1200—1000乘80%)。②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例如:A公司出资500万元投资B公司,占B公司总注册资本的30%。三年后经股东会决议,A公司撤回投资,A公司分得资金800万元,截至此时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350万元。因此A公司分得的800万元分为三部分:500万元为投资收回;股息所得105万元(350乘30%);投资资产转让所得195万元(800-500-105)。虽然说现实中的确有很多的股东虽然购买了这家公司的骨片并且收取了一定的盈利,但是在看到亏损的时候就会想办法赶紧将自己的财产都拿出来,但实际法律看来公司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保护而股东的退股会让公司蒙受损失,所以一般是不允许股东随便退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进行赔偿吗?
      一、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进行赔偿吗?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还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云南省位于我国云贵高原之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并且地壳运动非
      云南省位于我国云贵高原之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并且地壳运动非常活跃,云南时常发生地震等地质活动。所以,云南省的建设工程质量要求非常的高,目的......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版权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版权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一、版权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
      我们在日常找工作的过程中,大多数人只关注自己可以拿多少钱,对我给谁工作,签订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关注不多,导致一旦出现问题,自己的......


·经济法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条件
      经济法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


·一、正式员工没有提前30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正式员工没有提前30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


·眼底出血司法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受害者在申请赔偿时等等情况都需要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受到法律的承认的,它有很多种鉴定类型,都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那......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一、什么是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也作信息工程、电信工程,旧称远距离通信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子工程的重......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成为一大难题。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


·工伤在家休养生活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
      工伤在家休养生活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