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定代表提名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定代表提名的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其次,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明确究竟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最后,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民法典中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与私法人。
  
  
  公法人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由国家“依公法”所设立的行使或者分担国家权力或政府职能的法人。私法人是指依私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私法人”按照成立的基础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公司、企业、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是典型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寺院都是财团法人。
  
  
  (3)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a、成立基础不同。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有自己的组织成员或社员;财团法人以捐助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因而没有法人成员(社员)
  
  
  b、设立行为不同。
  
  
  设立社团法人的行为属于生前共同行为;而设立财团法人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部分属于生前行为(例如比尔盖茨设立的基金会法人),部分属于死因行为,通过遗嘱设立(例如通过遗嘱设立诺贝尔基金会)
  
  
  c设立人的地位不同。
  
  
  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后成为法人的成员(社员),并享有成员权;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后与法人相脱离,并不成为法人的成员,并且社团法人也没有成员。
  
  
  d、有无意思机关不同。
  
  
  社团法人既然是人的集合,其成员需要参与法人事务的管理,因此社团法人有意思机关(例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社团法人的大政方针,社团法人属于“自律法人”。财团法人没有成员,也没有意思机关,属于“他律法人”。
  
  
  e、法人目的不同。
  
  
  社团法人设立的目的既可以是为了营利,也可以是为了公益,因而社团法人可以分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中间法人;而财团法人设立的目的只能是为了公益,因此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
  
  
  (4)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间法人。
  
  
  a、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指以取得营利并将营利“分配给”其成员为目的的法人,如公司、企业。营利法人所谓的“营利”,重在强调设立法人的目的在于“为其成员营利”,有此目的即可,法人是否当真营利,对营利法人的性质没有影响。
  
  
  b.公益法人。
  
  
  公益法人指以公益为其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而是不能将营利分配给成员。
  
  
  c、中间法人。
  
  
  中间法人指设立的目的既非为了公益,亦非为了成员的经济利益的法人。如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交俱乐部、校友会、同乡会。
  
  
  由此可以看出,在民法的一般规定中,法定代表分类的具体内容大致分为七类。 不同的分类和不同的地位,即使属于社会各阶层的法人,也都履行职责。
  虽然它们具有不同的地位,但它们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如果您仍然需要了解其他相关内容,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一定要给彩礼的吗?
      一、登记结婚一定要给彩礼的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


·职能部门对农村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职责是什么?
      职能部门对农村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职责是什么?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征收更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土地征收信息往往掌握在国土管理部......


·缓刑可以不通知就读学校吗
      不可以,宣告缓刑必须通知有关居住地、就读学校等。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


·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


·300万的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年的有期徒刑
      一、300万的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年的有期徒刑?300万的盗窃金额通常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具体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规定的?
      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规定的?减轻的犯罪构成是规定的条件是如下所述: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


·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


·对于建筑工程的所有的投资
      对于建筑工程的所有的投资,其实归根结底都是要在工程质量有所保障的前提下才不会被浪费的,当然现在的工程更多的是追求节能、环保或者是其他更高科技......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基数就是租赁合同上的金额,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缴纳。这里大家可能......


·证据保全费用是怎么算的
      证据保全费用是怎么算的打官司的时候,很多当事人为了防止证据被销毁或者灭失,往往会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但是我们也要知道,申请证据保全是要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