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那么。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从《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效力可以附约定条件来看,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仅仅只看重合同的生效条件,同时也要看清楚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行政案件
      什么是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经过行政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立案后处理的行政争议的案件。行政争议一旦经过行政机关或者人......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


·离婚后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公司的债务怎么办需要看是哪种性质的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独立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独立的“人”,由公司资......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


·介绍卖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应予以立案。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


·刑法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核材料在我国管制是非常严厉的,如果需要运输,都必须要经过海关的监管才行,但是生活中往往就有人逃避海关监管而擅自走私核材料,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


·盗窃17万缓刑的可能性有吗?
      一、盗窃17万缓刑的可能性有吗?如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不能适用缓刑。盗窃17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什么?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


·养殖鱼塘被征收赔偿限定是什么
      1、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2、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


·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分开生活满两年之后就迫不及待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认为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一定会判决离婚的。那到底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如果你在这方面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