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以及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为的目的就是为更好的处理有关的事情,这样在社会问题的处理上就会有着较强的效率,但是问题处置的关键的是有关的执法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的要件,一旦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不小的争议,那么自己肯定需要进行责任的承担,政府人员的责任追究也无法避免。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


·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
      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属于公司的借款,由公司负责偿还。《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


·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
      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一、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50元。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


·企业动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的拆迁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实际的拆迁情况来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进行技术方面的鉴定,此时就有可能要书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而在具体......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一、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一、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1、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项目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相信绝大多数人把两者混为一谈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跟大家介绍下监护权和抚养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什么......


·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减少?
      夫妻双方在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抚养费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