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对于法律略知一二的人们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民事诉讼的二审是否就是终极审判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民事诉讼的二审是不是就是终审了呢?一般来说民事诉讼的二审就是终极审判了。但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具体来分析,比如说有些案件是一级审判就是终审啦,哪些案件是这样的呢?比如有法院宣告这个被害人失踪的,或者被害人死亡的,还有一些选举权案例和一些特殊的非诉讼案例。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并且是一审的案件,那么这个案件就是一审终审。
  
  第二个是如果这个原告没有再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的,那么二审就是终极审判了吗?
  
  这个情况的审判属于再次审判。再次审判只是为了纠正上一次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的判决,或者是错误的裁定和监督程序等,二审是对这个案件进行一个全面的重新审理,这个第二次审判呢一般是指针对已经有法律效益的一审判定的重新裁定。
  
  但是生活中有这么多案件,是不是每个案件都可以进行二审呢?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就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二审,那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二审的申请条件:
  
  第一个是原告有新的证据,并且这个新的证据是可以推翻之前法院判定结果的。
  
  第二个是一审的法院判定的结果缺少一些证据材料的,也就是说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判定了结果的。
  
  第三个是在一审过程中依据判决的证据材料不是真实的,是被告伪造的材料。
  
  第四个是在一审法院法官判定的事实里面,这个事实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没有经过考核的
  
  第五个是如果原告因为自身或者是外部原因不能亲自搜集相关证据,而原告又进行了一个书面委托,委托处理案件的法院进行搜集证据,但是呢这个法院的相关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帮原告搜集证据,这个时候就已经做了判定的,那么原告可以二审。
  
  第六个是在一审过程中,法院的判定人员对这个案件的判定在法律条文中有运用错误情况的。
  
  第七个这个审判的法院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的,并且在管辖范围内出现错误的。
  
  第八个一审法院的审判组织不合格的,或者是在审判过程中应该要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影响了案件审理的。
  
  第九个在一审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让原告进行辩护的,这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
  
  第十个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导致了当事人缺席了这场审判的情况可以进行再审。
  
  第十一是一审过程中法院出现了判定遗漏的情况,或者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这个案件范围的。
  
  第十二个是一审法院运用的法律条文是已经更新了并且更新之后这个法律条文作废不能再次用于审判的,如果一审法院相关人员行贿受贿,并且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定的,原告完全可以提出二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交通事故分类具体有几种
      就交通事故而言,其实也是根据实际造成的程度不同而进行分类的。不同损害程度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其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交通事......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驾驶者如果有交通违章行为,并同时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两种......


·离婚一方债另一方要还吗?
      离婚一方债另一方要还吗?不需要,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


·山西省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被征地者一种经济补贴,尽管这类事件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但是具体到征地补偿标准时么对于这还事件还是不清楚的,不仅因为我们很......


·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一、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受理社会保险补缴的问题,原因是社会保险的征......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未还大股东需要偿还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未还大股东需要偿还吗?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未还大股东不需要偿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肇事逃逸民事追诉期是多久?
      肇事逃逸民事追诉期是多久?《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


·劳动合同法工资待遇计算公式
      劳动合同法工资待遇计算公式(一)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市法律......


·先强奸后通奸要怎么定罪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行为人先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但日后双方之间可能又进行了通奸。像这样先强奸后通奸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