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去做伤残鉴定注意什么

如果真的出现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事故发生后我们是需要对受害者有必要进行伤残的等级鉴定的,然后必须按照所鉴定的结果去做好整个商讨,达到赔偿金额的标准或者理想的金额。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还有哪些情况是我们不能再次提出请鉴定的呢?一、去做伤残鉴定注意什么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需要我们去做一个伤残级别鉴定的,那么伤残鉴定需要注意到以下几点的:第一,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作为本次事情的当事人应当自觉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物证和需要的研究材料,老实回答鉴定人员的询问,不应做出拒绝被询问的行为;第二,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假如虚报资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这样的情况下还会足以构成犯罪行为的,如果确实构成犯罪了是可以被追究其中的刑事责任的;第三,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不然的话该法医鉴定书是视为无效的;第四,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该部门(其实就是司法部门)是可以到鉴定所再次鉴定的。所以尽量能注意好就注意好,能尽量避免好就尽量避免好,缺少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都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二、绝对不允许重新再次提出申请鉴定的情况首先,因为该鉴定所的鉴定人员不足以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其次因为本次的鉴定程序疏忽出错而导致的严重或者出现错误的。然后是因为最后的鉴定结果出来了但是证据论据不充足的情况下。最后是由于经过整个资质认定的过程中从而导致不能作为证据用在本次需要的地方或者其他需要用到的地方。以上这几种情况都是不能够再次申请鉴定的。以上所说的就是在伤残鉴定级别应该注意什么以及什么情况下是不能再次提出申请鉴定的的详细讲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
      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一、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应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拆迁厂房或者拆迁别的地方都需要补偿一定的金钱。并且我国法律严格的规定了拆迁厂房标准的补偿标准......


·醉驾现在只要被发现,肯定司机的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不过,驾驶
      醉驾现在只要被发现,肯定司机的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不过,驾驶证吊销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司机是不能考取驾驶证的。只有时间到......


·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一、离婚后更改赔偿款需要公证吗?不公证也可以,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


·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
      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
      有的人在买到商品房后,突然需要一笔资金来创业或者其他用处,这个时候,其可以尝试将房产抵押出去。在未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之前,办房产抵押需要开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