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买方应拒绝收房。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审核开发商是否符合上面的条件。
  
  二、业主收房时需注意的要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①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②《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③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新房交房时,一定要先确认开发商是否符合交房的条件,查看相关的证件是否齐全;然后仔细验收房屋,有无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确认无误后,再签字验收。
  
  商品房交房主要就是指在商品房符合交付标准的情况下,由开发商依照国家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约定,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之后购房者就会对商品房的占有。至于商品房的所有权,还要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之后,购房者才能取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上监狱探视有什么规定?
      监狱中关押的是服刑的改造人员,如果有亲人在监狱中关押亲属就需要探监。探监的规定由我国监狱法确定,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关押人员的探监时间和探监次......


·私家车划痕险第二年可以买吗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所以对于划痕险的购买是实际的必须,那么,私家车划痕险第二年可以买吗,在理论上划痕险是可以第二年购买的,对于......


·一、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正常是30天以内,30天内用人单位不做鉴定的,可以延长到1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几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
      可以辞退孕妇的几种情况: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③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④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


·一、离婚女人不分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离婚女人不分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女人不分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几分罚多少钱?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罚款100元。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道义或者其他情况,可能会与他人发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充分......


·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一、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
      夫妻在婚后可能会因为各种事情而争吵,若长时间出现争吵的情况,肯定会对夫妻感情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还有因此而导致离婚的。此时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


·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一方以分居两年为理由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提供夫妻之间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否则的话法官无法认定夫妻之间是否......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2、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