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二、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受《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修改,如今对于法定继承的普通诉讼时效,也不再是两年了,而应该是三年。至于起算时间,依旧还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之日开始,而最长的诉讼时效还是20年。继承人要维护自身权益,最好是在规定诉讼时效内起诉,不然就会丧失胜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
      不管是什么领域的什么事想都会发生一定的争议,就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的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需要进行认定,很多人想要知道......


·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吗?
      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吗?一、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吗作为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条件如下: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
      相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金,但通常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位才需要支付。那么实践中,需......


·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解除辩护关系的原因、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


·一般有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
      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


·业主大会表决机制是怎样的?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表决机制规定有什么业主大会表决机制规定,对于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委会或更换业委会成员、使用或筹集维......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是怎么规定的现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也进行了规范。我国的公民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和民事权利能力不一......


·司法鉴定期限最多是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期限最多是多长时间?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许多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由于具有专业性,所以它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


·司法鉴定经营换为的内容是?
      由于国家司法机关在某些领域内的司法能力有限,我国司法机关为了能够更准确的及时查名犯罪事实,就会实行司法鉴定程序。但是做司法鉴定的要求特别高,......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