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
  
  
  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体起诉到法院的时间没法准确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并可以最多延长到七个月。另外,如果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发现重要罪行,侦查期限还得延长或者重新计算。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为一个半月。综上,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三四个月左右就会起诉到法院,但是,案情重大、复杂的,时间会延长,案情简单的,可能个把月就到法院了。
  
  
  二、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应该怎么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有少部分人误认为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案件几乎马上就可以开庭审理了,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对任何一位公民定罪量刑这都是事关重大的,之所以法律上赋予了相应的期限,也就是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要尽可能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三个月的时间是最短的,其实每个阶段有所延长也不一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


·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临时工是特殊的劳动群体,法律上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那么临时工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又是怎样的?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我们专门......


·请假回宿舍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请假回宿舍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因为不符合“三工”原则,工伤必须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持有假币罪的数量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对持有使用假币行为严厉打击,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标准已确定相关犯罪。可是,目前仍然有很多人对于持有多少假币构成犯罪比较疑惑。那么,持......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


·1、房屋本身的特点
      1、房屋本身的特点新房:优点:从住宅舒适性的角度看,如各功能区的划分、外观等,许多新的居住区都是新建的,停车位、物业服务更加完善,总体规划......


·专利申请人可以有几个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有几个人?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下的一个重要的权利。在现在的时代下,拥有了专利权就拥有了市场,一项技术专利可以创造巨大的财富。我国的......


·传销普通人员怎么判刑
      普通的传销人员一般予以治安处罚或者批评教育。如果有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一、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医疗技术过失就是合理的医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