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
  
  一、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
  
  犯罪,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进行殴打,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确立了科学严密的犯罪体系和刑罚体系。在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方式上,需要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另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就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是可以认定构成此罪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方注意事项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防爆措施。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国人的基本素质问题确实还存在着很大问题,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很多人其实就是为了省几块钱的公交钱,向正在驾驶当中的司机提出一些非常无理的请求。这种行为是极容易引发无法想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发生的后果也不是该乘客一个人能承担的起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公诉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一般人不了解的名词,比如国家公诉,也许有人会问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国家......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直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


·一、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吗?
      一、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吗?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可以多领取到半个月的工资,这半个月的工资就是公司应该支......


·薪酬与福利的区别是什么?
      每一家公司的工资都会分成好几个部分,如底薪+福利+补贴之类的。但是薪酬和福利的区别是什么呢?福利是不是公司从薪酬中抽取出来,一种变相的损害劳动者......


·套取国家项目资金18万怎么判
      以诈骗罪处罚,十八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客观要......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到指定以后缴......


·故意伤害致死怎样认定,判几年
      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而此时当然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按照致人死亡的情节进行处罚的。在此之前,需要......


·已备案的房产能改名吗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已备案合同需要开发商同意办理退房手续重新购买方可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购房者需要填写书面资料一份,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