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


  一、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行政处罚
  
  
  偷税漏税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行政处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如下:
  
  
  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如下两种: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二、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如果企业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履行缴纳税金的义务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税务机关也是一定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在进行量刑时也会根据涉案的具体金额以及情节来确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偷税漏税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行政处罚同时免予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名誉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名誉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名誉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


·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
      一、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


·一、收到工伤待遇告知书后多久可以领到赔偿?
      一、收到工伤待遇告知书后多久可以领到赔偿?工伤鉴定之后,需要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根据结果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递交材料之后60天内享......


·一、交通事故理赔含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理赔含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致对方受伤是应该赔偿误工费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一般是由受赠人来进行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一、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政府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政府投标流程是怎样的政府采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政府采购必须公开公正,政府的采购大部分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的。那么政府投标流程是怎样......


·举报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举报?
      信用卡诈骗是现在非常流行以及猖獗的一种诈骗方式,它与普通诈骗有所不同,是根据拥有信用卡的人群,也因此信用卡诈骗涉及的金额较为大额的数目,经常......


·父母去世后钱怎么继承?
      父母去世后钱怎么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则应该按法定继承规定来执行。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民间借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民间借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一、民间借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欠条只要包括了欠款双方的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