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民检察院批捕还关看守所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还关看守所吗?
  
  
  人民检察院批捕还是需要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二、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如果对于某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决定进批捕的,只要在判刑之前都是需要将其关押在看守所中的。在关押到判刑的这个过程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三十七天的限制内必须要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且需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发言,保证判决结果的准确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蔡甸街;大集街尉武林场、新塘、国新、堡家嘴、俞家垸、曾铁岭......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法律规定债务......


·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 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债务关系之后,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如果债务可以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呢,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有什么影响呢......


·破坏盗窃公共设施违反了什么法律
      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并且破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男女双方如何离婚,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常男女婚后感情不和或感情变淡了,最终的结局就是离婚。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男女双方如何离婚。若离不了婚,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也就......


·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
      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一、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被发现打架会被拘留15天,情节比较轻微的打架斗殴也有可能是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但......


·房产合同网签是什么?
      房产合同网签是什么意思?进行房产购买交易时,一定会签订纸质的合同。房产合同网签的意思并非只在网上办理合同的签订,而是产生一个网签号。此号码可在......


·一、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多少?
      一、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多少?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