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

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的撤资在法律上的是不合理的,如果有关的当事人强行撤资,所属企业的监管部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保障需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丧失法律上的积极性,进而无法有效的解决问题。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中净身出户可以吗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因此要是夫妻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能做出一方净身出户的判决处理的。但要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呢,此时......


·乙方合同丢了甲方不承认怎么办
      合同文本只是合同的载体,如果甲方不承认,那么可以证明合同内容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乙方可以起诉甲方,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


·审查起诉完毕后多久法院宣判?
      一、审查起诉完毕后多久法院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管辖权异议书后提交证据包括什么
      管辖权异议书后提交证据包括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


·发生车祸误工费时间长了怎么办
      发生车祸误工费时间长了怎么办发生车祸误工费时间长了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


·行政确认法相关内容有哪些
      行政确认法相关内容有哪些行政确认法相关内容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


·什么样的案件适合自诉?
      什么样的案件适合自诉?一、什么样的案件适合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


·为什么农民土地确权登记了,却没有拿到证?
      为什么农民土地确权登记了,却没有拿到证?一般而言,只要是经过确权登记后的,基本会按照正规流程逐步依次发放登记证书的。如果还没有发放证书,那......


·收据怎么写
      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


·精神损失费交强险赔偿多少?
      精神损失费交强险赔偿多少?这个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才能计算出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