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一、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虐待儿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儿童的刑法罪名。中国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而中国刑法中没有此项罪名的法规。由此社会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二、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
  
  
  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
  
  
  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
  
  
  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
  
  
  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三、虐待儿童该如何定罪?
  
  
  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
  
  
  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在我国不论是小孩的父母还是别人都是不能虐待儿童的,虐待儿童是犯罪的,虐待儿童包含多种虐待方式,不止是身体虐待才叫虐待,包括精神等虐待,一般来说家庭中有人对小孩进行虐待才叫虐待罪,其他的还有不同分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时要审查借款用途吗
      公民之间的借款行为是比较普遍的,有的人借款是为了送孩子上学,有的是为了家里盖房子,但这些借款的目的出借人需要了解吗?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借款时要......


·法律规定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规定担保的形式有哪些一、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当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所以说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的修建,很可能是由多家承包单......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对于一些夫妻离异的的家庭来说,小孩抚养也成了问题,那么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算呢?现今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父母在给孩子抚养费上不仅要根据自身工......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生产劣药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生产劣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劳动者在因种种事由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解决......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买房是我国国民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了
      买房是我国国民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了,我国目前来看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各大楼盘的销量可以说从未消减的趋势,那么2018年房子走势究竟如何,......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假如尚未到期的债务依据夫妻的商定由一方担负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以此商定逃避债务......


·预期违约违约金的内容
      预期违约违约金的内容违约的情况分很多种,但对于预期违约,不少朋友了解不多,甚至是不了解。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违约都是需要为自己的违约行为付出法......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