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询问证人。
  
  
  3、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只要不超出本案范围,一般不应限制其发言时间,或随意打断其发言,而应让被告人将话尽量讲完
  
  
  4、评议和审判。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
  
  
  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有无从轻、从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加以变更或撤销。
  
  
  扩展资料:
  
  
  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
  
  
  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如果公民因为自己的纠纷到法院去就肯定必须做好要经历很多道程序的准备,而这些程序是法律先前就规定好而无论如何都是没有办法跳过的,而程序都包揽了从开始的起诉一直到最后的审判,固定的程序有助于公民能够尽可能快速得到公正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商标被无效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车辆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司法鉴定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随着城市中车辆的增多,事故也连连不断,那么就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司法鉴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诉讼赔偿阶段。那......


·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孩子的话,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在遇到特定情形......


·欠钱不还手机不接该怎么办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电话关机、微信拉黑、玩失踪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管好欠款欠条、借款借据等证据,搜集对方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常住地址、电话号码、......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一)基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肯定就是夫妻双方了,而对于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能够说的清楚,因此才会要求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都出庭支持诉讼。那此时要......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一、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独生子女父母的房产,可以订立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


·遗嘱执行人和遗嘱见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和遗嘱见证人的区别是什么?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见证人在自书遗嘱中是不存在的,但是遗嘱执行人在自书......


·补充侦查材料多久上交给检察院?
      一、补充侦查材料要多久内上交给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