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是多久

一、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是多久?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二、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抗诉期在刑事法庭的判决书当中写的都非常的清楚,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部门不会不清楚。现如今,很少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提出抗诉的案例,这也正体现出了我国司法部门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当中的严谨性,从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庭,基本上很少存在着人为上的过错导致案件的错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出售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随着房价的日益增长,对于我国的公民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楼实在是不容易。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小产权的房子。小产权......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无人受伤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女子整形变大小眼整形医院是否侵权
      女子整形变大小眼整形医院是否侵权一、医疗美容纠纷?医疗美容纠纷是医疗纠纷的一种,具备医疗服务的一些基本特征,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上海律师认为在......


·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
      一、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一般什么行为是重婚罪?
      一、一般什么行为是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分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如下。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根据《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市场价格管理部门,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


·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
      一、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现实中侵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抢注未注册商标行为抢注商标行为就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违......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