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户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入户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盗窃达到2000元(贫困地区1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以上可以按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低于该起点按治安处罚立案处理。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二、盗窃案的侦破流程:
  
  
  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
  
  
  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
  
  
  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
  
  
  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
  
  
  入户盗窃罪也是盗窃罪的一种,但性质上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比盗窃罪的判罚程度要严重一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入户盗窃时已经被当事人发现,依然继续的情况下,在受到当事人责令停止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的,可以以抢劫罪来进行认定,具体的入户盗窃情况应当以实际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厂里一般能赔多少?
      工伤工厂的赔偿金额是多少?针对这一问题,不同程度的工伤待遇会导致最终补偿金额的不同,所以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


·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
      在现当代社会,时间是一个很宝贵的概念,当然在诉讼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诉讼实效性,其中包括合同诉讼时效,它是通过时间效应的规定促使债权人必须积极、......


·对版权的侵权行为?
      对版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一、对版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


·亲属关系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亲属关系公证书有效期多久?一、亲属关系公证书有效期多久?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


·年最新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如何变化?
      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五险一金”政策又有了新变化,熟悉五险一金的最新缴费比例和缴纳方式,能够助力您的幸福生活。那么,最新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实际上,很多设立公司的人,他对于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又经常会和自己的股东或者是公司内部和公司交易经营当......


·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格式由首部、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生效判决或裁定概况、对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审查意见(含事实......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二者的概念不同,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


·合同诈骗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是怎样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


·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进行备案,所以说已经具有法律效应。因此公证的意义并不大。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