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

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各类复印费。
  
  
  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提出赔偿诉讼的时间是1年期限,在1年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肇事者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受伤同时提出相关赔偿,如果超过1年法院将不会受理相关赔偿诉讼,所以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必须在1年之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被收监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因被收监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1、账单分期还款:信用卡最高支持24期的账单分期,那么用户将自己的账单分期后便可合理的解决自己当下的资金压力,账单分......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一、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房东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才能获得双重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才能获得双重赔偿?1、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额能修改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额能修改吗?是可以更改的,想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从大部分实践情况来看,当......


·《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薪酬是如何确定的?在稍微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里面,都会设有董事长这个职位,董事长的权力很大,全面主抓公司经营,是由董事会选......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程序员开发设计软件,在网络社会,一个好的软件可以产生比较大的经济效益。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开发者要及时办理登记,确定产权归属。通过......


·遗嘱处理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遗嘱处理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


·女方提出离婚聘金钱能退吗?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有期徒刑的判决,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还有就是一些行政方面的......


·走私车上路被查怎么处罚
      一般走私车是没手续的,因为是通过非法途径过来的,所以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法正常手续。被抓住后,会没收车辆和判处走私罪,通过走私金额定罪,偷逃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