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一、承包人承包人也可以称作承包单位,施工方等。法律上对承包人有3项要求,第一项是要求承包人必须要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项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颁发的营业执照,第三项是需要工程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在根据资质的等级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也分好几个等级,每一项等级所承揽的工程是不一样的。二、发包人发包人有时候也可以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等,法律上对发包人的要求有2点,第一点是发包人有合法的发包资格和工程。第二点是发包人对于自己所发布的工程,要有支付能力。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有权利随时检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承包人不得阻拦,但是在检查的过程中,不得妨碍承包人的作业。2.承包人所建设的项目,因为操作不当,而与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有较大差距的,那么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无偿的返工和修复,承包方因当遵循发包人的意见。承包人和发包人都会签订逾期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为承包人的返修,返工等情况造成了工程的逾期交付,那么承包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要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包含道路的通畅,水和电。4.承包方建设好工程之后,发包方要及时验收。合同法对对工程的验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包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已经施工图纸进行细致的检查,不然很容易产生事故,或者质量不合格。5.检验好工程之后,接受工程,并把尾款支付给承包方。6.发包人在接受工程之后,要及时发挥建设工程的效益。(如果是房地产的工程,不能出现建设好不销售的情况)四、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承包人在建设好工程之后,工程也经过了发包人的检验和验收,但是发包人却没有按照约定来支付费用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尾款,但是经过催告之后,发包人也没有支付尾款的情况的时候,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工程来保证自身的权益。4.承包人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准时出现在施工现场,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工。5.如果因为发包人的原因而导致工程的延期或者是其他的情况并对承包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承包方有权利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并要求停工。6.承包人如果是使用的是发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但是因为设备存在问题或者是瑕疵,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时交付,造成了损失的,那么因当是发包人来承担这份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当如何办理?
      新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当如何办理?一、新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当如何办理?办理程序: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其具有以下特征。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农村土......


·什么是公摊面积
      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您都知道民法总则最新颁布了,针对其中一些规定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法律行业对这个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更是投入了大量......


·未签劳动合同工作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有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工作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有赔偿?1、不用批次两倍工资,一个月内不签合同是合法的。2、是主动辞职,只要不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 刑事案件追诉期有多长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刑事案件与民事上的诉讼时效类似,当犯罪经过法定年限后,就不再追诉,虽然犯罪具有可罚性,但是经过一定年数后,犯罪再进行......


·盗窃罪入刑金额是多少 盗窃罪判决的金额标准
      一、盗窃罪入刑金额是多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


·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
      ?一、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股东的借款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司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来为自己辩护。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自己委托辩护人......


·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是怎么样的
      农名工外出工作已成社会上常见现象,外出工作收入高,待遇好比起在家务农是更好的选择。可是在工作时,劳动关系是保障农名工权益的一个条例,与施工单......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算起2023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