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假药的情节严重会被如何处理?


  一、生产假药的情节严重会被如何处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包含哪几种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 从重处罚的。
  
  
  第七十九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三、销售假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民生乃立国之本,生病后一般需要药物才能使得人们的身体机能恢复正常,若存在生产、售卖假药的行为,不仅会使得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会受到侵害,服用假药的主体还有可能会因此而丧失生命。由此,生产假药的企业会被停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社会主体会想到向他人,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等方式获取缺短期资......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有人发信息恐吓自己,该怎样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


·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已经顺利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且拿到了离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以后都是单身人士,就需要严格按照离婚协......


·专利法侵权责任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专利法侵权责任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我国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专利侵权。停止专利侵权是所有在被诉时尚在继续的民事侵权行......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抵押贷款如今已经变成老百姓获取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抵押贷款通常是贷款者以自己的财......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近年来,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很大挑战,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那么,......


·老人去世农村责任土地继承问题规定如何?
      老人去世农村责任土地继承问题规定如何?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