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必须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如果是在其它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在此限。
4.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正好处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5.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若是劳动者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其实相对要容易很多。但要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就会受到诸多的限制。毕竟在这样的关系当中,劳动者基本都是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于是加强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安机关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
·小客车超载一人如何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对于核定5人......
·大连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大连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大连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是谁
随着制度改革的完善,国家的相关政策的实行比以前更加能够深得民心,其中也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有力证明。那么,您知道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是谁吗?一般......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时间?
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时间?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
·上海徐汇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
离婚这件事可能会让人们心力交瘁,毕竟离婚之前需要考虑许多问题,在离婚的过程中也需要处理很多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的会请代理律师,......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公款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是会构成犯罪的,同样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不是属于私人所有,因此不能够擅自挪用,那么挪用......
·诈骗罪量刑2023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权,是我国在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担保形式,有维护公平交易,促进社会和谐,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的功能......
·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一、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可以补偿一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