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碰瓷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碰瓷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此外,“碰瓷”也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也多种多样。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犯罪者还会变换新的犯罪方法,出现新的犯罪形式。法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一一列举出来。法律在明确列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一概括性的定义,这样有利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斗争,保卫社会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二者属于不同的行为,对于他们的认定也是有着不同的条件的,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区分。同时,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出现碰瓷的吸现象,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切不可在私下进行解决,这样在后面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根据《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


·正当防卫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对于其中的条款内容,自然也是双方的约定。而现实中,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也有可能出......


·个人集资诈骗1000万怎么判?
      集资诈骗罪的实施人往往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从而实施的诈骗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扰乱经济发展的秩序,而集资诈骗罪的......


·无偿赠与合同风险有哪些?
      无偿赠与合同风险有哪些?一、无偿赠与合同风险有哪些?  1、对于任何赠与,为了以后可能出现的反悔,当事人之间一定要有赠与协议的存在。  ......


·损害赔偿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一、损害赔偿起诉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一、没工伤认定书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
      一、没工伤认定书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没工伤认定书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赔偿的,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只能证明受伤害属于工伤,只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


·没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前肯定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用来保障双方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但是确实存......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利害关系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利害关系是怎么样的现在很多人因为民事的纠纷打官司,法庭那边也是解决了不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很多人会选择让律师代理,......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在执法机关进行办案的时候,有些时候辨认的结果对案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论在取证上还是在判决上,有时候都需要通过辨认来获得一定的结果。我国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