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哺乳期的产妇离婚诉讼案件,也必须到庭,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主动提出的除外。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离婚申请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法律的规定,哺乳期的产妇,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婚姻和子女的成长。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则不受相关法律的限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情况进行判罚,另外,双方还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情况进行分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及赔偿条件在我国主要的运输方式有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等等,其中铁路运输运输能力大、车速高、受气候影响较少的特性,让其......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在生活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的普遍事情,除了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细节内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那......


·持刀伤人后应该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后应该怎么处理?持刀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局侦查期间一般为两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


·如何识别虚假出资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如何识别虚假出资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在我国,发起人虚假出资的行为屡禁不止,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资本充实原则,严重损害了公司中小股东、公司本身和......


·刑罚对轻伤量刑条款有哪些?
      刑罚对轻伤量刑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个人人轻伤,应当判处6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每增加伤害一个人,应当增加3-6个......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根据分公司收取保......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


·广场舞声音大上哪投诉
      1、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请他们来进行协商,因为跳广场舞如果说噪音过高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请相关部门进行了治理,其实城管是负责管理这个东西的。2......


·销售伪劣农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年假是在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员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由于我国的企业种类较为繁杂,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不按照标准给休假期间的职员发放工资,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