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
  
  
  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
  
  
  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算?对此,最高法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明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逾期还贷有什么后果
  
  
  申请贷款如果有逾期,会有哪些后果产生
  
  
  1、罚息。罚息是逾期一天就有一天的罚息计算,而且一般是复利计算利息。逾期时间越长,罚息越多。
  
  
  2、个人信用受到影响。借款人如果通过银行以及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机构申请贷款,有逾期就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影响,即使逾期时间只有一天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3、催缴。银行在借款人逾期后,会对其进行催缴;
  
  
  4、起诉。多次催缴无效可将借款人起诉。最终可要求借款人资产拍卖掉用于还款。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的民事借贷已经到期了,但是无力偿还,那就会受到一系列的,如罚息、降低个人信用、催促缴纳和民事诉讼等一系列的惩罚。因此,大家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的经济能力,千万不要借了花光自己还不起的钱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官司费用谁出 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
      打官司费用谁出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一、打官司费用谁出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


·为什么房屋权利人是银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都在高速发展,其中就包括了房地产行业,那么在房地产的经营阶段,一定会需要大量的资金,房地产公司会将建造的房屋......


·《民法典》规定属于特别法人的?
      《民法典》规定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


·交易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易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买套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要倾尽所有,甚至还要背负几十年的还贷压力,不得不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不算。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


·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山东高院子女抚养有什么规定?
      山东高院子女抚养有什么规定?山东该机人民法院在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方面规定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要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成长以及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的......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一、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撤销,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什么什么商标侵权了,全部名称就是侵犯他人商标使用权,商标被侵犯了怎么办呢,当然要寻找......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该怎么写众所周知商业贸易中合同是很关键的一个点,一份详细周到的合同可以让你后顾无忧的去生产发展。相反要是一份错误百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