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可以旁听吗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可以旁听吗?
  
  
  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旁听注意事项:
  
  
  1、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衣着整齐,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进入指定的法庭。
  
  
  2、中途进入法庭和退出法庭应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3、公民参加旁听前应接受安全检查。
  
  
  4、公开审判的案件,新闻记者凭记者证参加旁听;经审判长允许,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5、旁听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2)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3)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4)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5)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6、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2)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3)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4)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7、公开审判的涉外案件,外国人要求旁听的,或者外国新闻记者要求旁听、采访,可向主管部门提出。
  
  
  8、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
  
  
  为了保护更重要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审判公开原则限制适用的特别情形。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庭评议不公开;二是对部分案件不公开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公开原则适用的限制性规定与国外基本上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其目的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利益。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保密法确认。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强奸案件等。其目的是保护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名誉,防止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说,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既然案件是公开宣判的,法律上一般也不会单独禁止家属旁听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受害者的家属都可以旁听,不过,由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毕竟是自己的家属,所以很多家属在旁边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家属一再的扰乱庭审秩序,是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


·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构成工伤,因此认定工伤并不是看是否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而交通事故工伤......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
      婚姻自由,我国的离婚率也逐渐增高。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协商,协商未果上法院诉讼,房产是财产分割的重要一个环节。很多人想......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工作,我们居住的城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工作,我们居住的城市才能整洁漂亮。可能很多人对其收入水平比较关心,那么目前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是怎......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工作岗位大量缺人,在每个工作岗位中,负责人总会规定不会拖欠农民的误工费,不会拖欠工资,那......


·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
      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国外一般以“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作为一般规则,但是在我国是......


·农民工维权有哪些途径
      说到农民工维权的问题,一般都是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展开的。其实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农民工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动的,那么就应当实际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


·根据规定拖欠抚养费有罪吗?
      根据规定拖欠抚养费有罪吗?拖欠抚养费的行为,只是触犯了民事法律的规范,并不属于犯罪行为。二、拖欠抚养费的滞纳金如何计算给付抚养费是一种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